第一個故事,吉林長春。這是八月十二日下午三點半左右,一名中年女子在一個圖書館內大吵大鬧,圖書館保安對她實在沒有辦法,無奈之下報了警。


    警察來了,他們以為隻要他們出現,這個無理取鬧的中年婦女就會乖乖就範,然後警察報告一下指揮中心,說事兒不大,人走了,這警就算處置完了。


    可接下來這位中年婦女見到警察麵無懼色,而且做出讓警察膛目結舌的事情來。她把她的眼皮向警察翻了一下,厲聲說道:跪下!快點跪下,你公安局咋地?快跪下!叫媽媽!


    哎呀!我特麽的,欠收拾吧!這個事情也隻有莫國人,才能做出來,把法律法規當什麽,是你褲襠裏的那個玩意兒麽!想摸就摸,想玩就玩的麽?


    這個熱點事件,在網上可以查的到,大家可以去看看,看看這位,囂張跋扈的婦女,到底是有多麽的囂張。


    有網友評論說,她可能是有精神病,或者腦子裏有病。但是就算是有病,就可以這樣子了嗎?監護人呢!


    第二個故事。八月八日下午三點左右,山西陽泉。交警一大隊三中隊接到指揮中心的指令,中隊長劉慧君帶領民警到達違法停車現場,發現晉axx539等三輛機動車在該路段違法停放。


    請大家記住這個號碼。


    民警查詢到機動車所有人聯係方式,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駛離。


    這事兒也不大,挪走車輛接受處罰就行了。


    可是從小區裏,走出一名灰衣男子竇某,走到民警麵前高聲叫囂“咋啦!咋啦!什麽意思?”


    民警告訴他,為什麽要拖走,可是萬萬沒想到,他還好意思用雨傘遮擋,做出侮辱、推搡、抽打民警等無理行為。


    說明你特麽的不傻啊!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啊!那麽問題就來了啊!


    既然你知道是違法的,為什麽還要去做呢,僅僅拘留三天,就三天呢!阿新認為最少一年半載的,因為他們都是有意識的,知道嗎?屬於故意犯罪的行為。


    有專家研究表明,不要太長時間,二零三零年,莫國的民粹能夠退出曆史舞台。


    阿新想說,可能都不用到那時候。莫國的國民素質,真的真的要提高了啊!


    泱泱大國,五千多年的文明古國,怎麽到了現在社會就成了這個樣子啊!


    要是老祖宗知道了,一定會紮屍的啊!出來掐死你們,怎麽就生出來你們這些個必玩意呢!


    阿新來免費給那些法盲們,科普下法律,看過來啊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複的;


    (五)多次發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阿新其實是有私人律師的,他告訴阿新,咱們國家,許多的法律法規,嚴重的定罪不明,法律法規缺和少的現象也很厲害。


    有著許多的漏洞,阿新不禁想問問那些,立法委的工作人員,為什麽會這樣?


    以上的二個故事,都是阿新在看新聞的時候,看見的。下麵的事情卻是阿新自己親自經曆的。


    八月十六日,晚上十點左右的樣子,阿新出院的日子。


    阿新在醫院待了三天時間,生病了。由於太操勞,太累,造成病毒感染,身體免疫力嚴重下降,本來阿新出院,是值得慶祝一下的。


    但是司機開車,阿新和燕子,還有三四個友人,一起從蘇州吳江區,返回丹陽,就在吳江區,遇到了碰瓷的,沒錯,就是遇到碰瓷的了。


    有多麽的無恥,你們知道嗎,離阿新的車子最起碼還是二米呢,就直接趴在地上,往車子這邊爬,不光光司機蒙圈了,車子上的一行人都蒙圈了,是聽說過碰瓷,但是沒有遇到過。好家夥,遇到了。


    司機反應過來的時候,那個人已經在車子的前麵了,還要頭撞了車子,把車子上牌照那裏,給撞壞了,當然,他自己的頭,也流血了。


    司機想往後倒車,阿新製止了,直接往前開,慢慢的往前開,那個人看見這樣子,居然爬起來趴在了車子的前蓋上。


    阿新氣死了呀,怎麽可以這麽無恥啊!氣不過,讓司機把他給甩了下去,這時,阿新讓司機把車子熄火,準備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了。


    可是那個人居然特麽的,爬起來,跑到車子這邊,躺下,把腿給貼著輪胎。有沒有搞錯啊!


    阿新是被氣糊塗了,知道嗎?讓司機直接開車,壓過去,要不是那個人反應快,就不是一條右腿了,讓他命都可以沒有。


    阿新還是有人道主義精神的,先打的120,先給他送醫院看了,但是在派出所裏,那個人的老婆,居然要告阿新一行人,故意傷害。什麽鬼啊!


    還能再無恥,再不要臉,一點麽?


    就算是在看了行車記錄儀以後,還是在那嘰嘰歪歪的,阿新的一句話就讓她閉嘴了。


    不就是要錢麽?,給,要多少都給。直接不說話了。


    阿新給大家一個忠告,遇到碰瓷的,不要怕,直接往前開車,慢點開,那麽就會讓碰瓷的人,知道怕了,懂嗎?


    但是千萬不要學習阿新,那樣子是不對的。千萬千萬千萬不要學習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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