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屜裏還有一大串備用鑰匙,不知道這裏麵有沒有那小飯館的鑰匙,到時候拿去試一試就知道了。
林凜還找到了一個本子,看字跡是他媽媽記下來的,他媽媽寫地一手娟秀的字,很是漂亮。他爸爸倒是沒讀幾個書,他媽媽識的字不少,林凜還記得小時候是他媽媽拿著他的手教他寫字,他讀小學前麵的幾年都是他媽媽給他輔導功課,這給他打下了基礎,所以他的成績好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後麵他的成績一直都不錯。
翻開本子,裏麵是他媽記的賬本,看日期是從很久之前就開始記的了,前麵記地比較詳細,後麵的就隻是大筆數的記錄了,不過這也已經足夠了。翻到幾筆賬的時候,林凜哼笑了一聲。
上一世他倒是沒有見過這些東西,那個時候他都出去外頭打工了,等他回來家裏的房子都成了他大伯家的房子,這屋子裏哪裏還會剩下什麽東西?要是家裏有個什麽東西,都被人拿走了。難怪他大伯他們能占去他家裏的田地,連房屋都成了他們家裏的。
在床下的一個暗盒裏,林凜還找到了他媽媽的嫁妝盒子,裏麵裝的都是他媽媽的金銀首飾,平時他媽媽都舍不得戴,都好好地存放在這個盒子裏,沒想到如今讓他找到了。林凜伸手摸著,拿起一隻金鐲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顯得他的手腕太小了。
想起他媽媽跟他開過的玩笑話,說這個金鐲子是他媽媽結婚的時候他姥姥送給她的,他媽媽就說等他以後娶了媳婦,這個金鐲子就送給他的媳婦,再等他的兒子娶了媳婦,這個鐲子再傳下去,這樣一代代地傳下去,這鐲子就成了他們家的傳家寶了。
他爸媽出去外頭打工,貴重物品都不敢帶在身邊,在外怕給人偷去了,所以這些東西他媽媽都藏在家裏頭,不過這些東西後來都沒能到他們兄弟倆的手裏。林凜記得上一世他見他大伯母戴過這隻金鐲子,他認了出來,當時他就猜到是他大伯母拿走了他媽媽的嫁妝,他想要回來他大伯母還說是她自己的,真的是做了賊還敢喊抓賊。
人要臉,樹要皮,這不要臉不要皮的人活著有什麽意思呢?但是總有那麽一些人活著就是不要臉不要皮的!想起那些人,林凜的眼睛眯了眯,這一世他絕對地不會再便宜那些人了!
在屋子裏這麽一拾掇一個中午就過去了,到聽到外頭王猛在喊他,林凜忙地起身應了一聲,讓他們小聲點兒,出去開了門,說道,“浩浩還在睡覺,你把大嗓門收一收,別把人給吵醒了。”
“哦哦。”王猛手在嘴邊做了一個封嘴的動作,意思是他絕對不會把人吵醒。
林森跟在後麵一起進來,來的時候他帶了些菜種過來給林凜。
“謝了。”林凜接過,笑道。
“客氣什麽?”林森看向林凜,兩個人的視線對上,見到林凜臉上的笑,林森也感覺到林凜變得和從前有些不一樣了。
兩個人相視一眼,林凜領著他們往裏麵進來。
“你們先做題,等到後麵空餘時間我給你們講題。”
“行。”
下午他們還是像上午那樣各就各位地複習,猛子他們在做試卷,林凜還是繼續看書。
聽到屋子裏林小浩的喊聲,林凜就知道小孩兒醒來了,進去屋裏哄了弟弟,給人穿了衣服拉了人出來。剛睡醒的小孩兒看起來蔫蔫的沒什麽精神,靠在他的身上,林凜一手摟著小孩兒,一手看著書,直到人有了精神了能自個兒坐著在本子上亂畫,趁著這點時間林凜給王猛和林森講他們不懂的知識。
時間過地很快,一個下午很快地就過去了。
“不用了,我們回家去吃就行了。”林凜要留他們下來吃飯,林森知道林凜家裏如今的情況,他們都不好留在他家裏吃飯。婉拒了林凜的好意,林森說家裏還有活要幫忙,就跟王猛一起往家裏回去了。林凜送了人出去,見人走遠了,他站在門口望著外麵。
他們家的房子是最早蓋到這外頭來的房子,這個時候房子前還沒有房屋擋住,站在他家門口能見到外頭的地裏種的莊稼。林凜記得等到秋天麥子熟了,從這兒望去一大片的都是金黃色,金浪連天,望不到邊,這是他記憶裏的秋天最美的顏色。
不過再過十年,這外麵也會蓋滿房子,也少了這一片大自然的美麗。
作者閑話:
小劇場:
有一天林凜拿鐲子給周世海戴,明顯的這隻女人戴的鐲子對周少來說尺寸太小了,戴進去很勉強。
周世海一臉懵逼:這是什麽?
林凜認真臉:傳家寶。
周世海:……
林凜再補了一句:我媽給他兒媳婦的傳家寶
周世海一把捂住鐲子,傻笑:丈母娘給的?哈哈哈……我一定好好戴著!
第17章 情誼
西邊聚滿了紅色的雲霞,一層一層,重重疊疊,風吹著白雲在飄動,雲卷雲舒。獨落在田間的人家仿若遺世而獨立,想來是家中半大的少年這個時候也在做飯了,小廚房裏炊煙嫋嫋升起。
晚飯吃的是臘腸飯,林凜把臘腸切段放到米飯上麵去蒸,有林森給他帶來的新鮮的蔬菜,林凜摘了一把菜去洗,其餘的就放在籃子裏可以等到明天吃。
洗幹淨菜,拍了兩口蒜,等飯煮地差不多了,林凜才開始炒菜。
就他們兄弟倆個人吃地也簡單,有肉有菜就已經是很不錯了。
從小家裏父母外出打工,他一個人在家,所以林凜很早就學會了做飯。做飯對林凜來說並不難,後來出去學地多了,也練就出了一手的廚藝,起碼餓不死自己就是了。
臘腸飯蒸熟,臘腸的香味就出來了,就是這麽簡單的吃食,經過他的手也變得美味十足。青菜炒了起來他們就能開飯了。
“好吃嗎?”林凜見到林小浩大口地咬著臘腸,吃地滿嘴都是肉汁,他拿起備用的幹淨的手巾給林小浩擦了擦嘴。林小浩猛點頭,含糊不清地說道,“好次!”
見到林小浩大口地吃飯,林凜給小孩兒夾了菜放到他的碗裏,讓他也吃一點菜。
這個時候天晚了沒那麽快,等他們吃過飯後天都還亮著。
剛好他們吃完飯後,林凜洗了碗筷王猛就帶著他弟來他家裏。林森沒有來,想來是留在家裏幫著家裏幹活沒能過來。見著林小浩眼巴巴地望著他,林凜就笑了,知道小孩兒在家裏關地久了想出去了,他就問道,“浩浩想出去外頭玩嗎?”
林小浩不說話,眼睛都已經寫滿了答案了,哪有孩子不想出去外頭玩兒的,不過林凜並不是很想進去村子裏頭,這外頭也沒什麽人。
“猛子,我們出去外麵走走吧。”林凜說。
王猛和他弟自然是沒有意見。幾個人就一起出去了,林凜拉著林小浩,林小浩在城市裏長大,說白了就是個連豬怎麽走路都不懂的孩子,林凜帶著他出去外頭,給他說這地裏種的是什麽,什麽時候播種,什麽時候能收,這個東西種出來能做什麽吃食。
林小浩完全是流著口水聽著他哥哥告訴他,這個好吃,那個好吃。所以在林小浩的眼裏,這地裏種的東西就隻有一種,能不能吃,好不好吃,至於怎麽種什麽的林小浩完全就不記得了。
“……”林凜啞然失笑。
王猛撲哧一聲就笑了,林凜瞪了一眼過去。王猛嘿嘿兩聲,不知道為什麽,他覺得現在的林凜看起來比以前更好相處了,怎麽說呢,能開地起玩笑,話也比以前多了,臉上的表情也比以前生動了。
林凜家沒有建到這邊的時候,他們以前的房子就住在隔壁,他們兩個還有林森是一起長大的。林凜從小就長地漂亮,讀書又好,就是不愛說話很是內向,因而別的小朋友都不太喜歡和林凜玩,還是王猛這個自來熟的纏上了林凜,玩也會帶上他,後來連帶了一個林森,三個人玩在一起。
朋友這種東西,幸運的話能交到的就是一輩子的朋友,自然也有的人走著走著就散了,能走在一起的自當是要珍惜。
第18章 一起努力
林凜還找到了一個本子,看字跡是他媽媽記下來的,他媽媽寫地一手娟秀的字,很是漂亮。他爸爸倒是沒讀幾個書,他媽媽識的字不少,林凜還記得小時候是他媽媽拿著他的手教他寫字,他讀小學前麵的幾年都是他媽媽給他輔導功課,這給他打下了基礎,所以他的成績好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後麵他的成績一直都不錯。
翻開本子,裏麵是他媽記的賬本,看日期是從很久之前就開始記的了,前麵記地比較詳細,後麵的就隻是大筆數的記錄了,不過這也已經足夠了。翻到幾筆賬的時候,林凜哼笑了一聲。
上一世他倒是沒有見過這些東西,那個時候他都出去外頭打工了,等他回來家裏的房子都成了他大伯家的房子,這屋子裏哪裏還會剩下什麽東西?要是家裏有個什麽東西,都被人拿走了。難怪他大伯他們能占去他家裏的田地,連房屋都成了他們家裏的。
在床下的一個暗盒裏,林凜還找到了他媽媽的嫁妝盒子,裏麵裝的都是他媽媽的金銀首飾,平時他媽媽都舍不得戴,都好好地存放在這個盒子裏,沒想到如今讓他找到了。林凜伸手摸著,拿起一隻金鐲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顯得他的手腕太小了。
想起他媽媽跟他開過的玩笑話,說這個金鐲子是他媽媽結婚的時候他姥姥送給她的,他媽媽就說等他以後娶了媳婦,這個金鐲子就送給他的媳婦,再等他的兒子娶了媳婦,這個鐲子再傳下去,這樣一代代地傳下去,這鐲子就成了他們家的傳家寶了。
他爸媽出去外頭打工,貴重物品都不敢帶在身邊,在外怕給人偷去了,所以這些東西他媽媽都藏在家裏頭,不過這些東西後來都沒能到他們兄弟倆的手裏。林凜記得上一世他見他大伯母戴過這隻金鐲子,他認了出來,當時他就猜到是他大伯母拿走了他媽媽的嫁妝,他想要回來他大伯母還說是她自己的,真的是做了賊還敢喊抓賊。
人要臉,樹要皮,這不要臉不要皮的人活著有什麽意思呢?但是總有那麽一些人活著就是不要臉不要皮的!想起那些人,林凜的眼睛眯了眯,這一世他絕對地不會再便宜那些人了!
在屋子裏這麽一拾掇一個中午就過去了,到聽到外頭王猛在喊他,林凜忙地起身應了一聲,讓他們小聲點兒,出去開了門,說道,“浩浩還在睡覺,你把大嗓門收一收,別把人給吵醒了。”
“哦哦。”王猛手在嘴邊做了一個封嘴的動作,意思是他絕對不會把人吵醒。
林森跟在後麵一起進來,來的時候他帶了些菜種過來給林凜。
“謝了。”林凜接過,笑道。
“客氣什麽?”林森看向林凜,兩個人的視線對上,見到林凜臉上的笑,林森也感覺到林凜變得和從前有些不一樣了。
兩個人相視一眼,林凜領著他們往裏麵進來。
“你們先做題,等到後麵空餘時間我給你們講題。”
“行。”
下午他們還是像上午那樣各就各位地複習,猛子他們在做試卷,林凜還是繼續看書。
聽到屋子裏林小浩的喊聲,林凜就知道小孩兒醒來了,進去屋裏哄了弟弟,給人穿了衣服拉了人出來。剛睡醒的小孩兒看起來蔫蔫的沒什麽精神,靠在他的身上,林凜一手摟著小孩兒,一手看著書,直到人有了精神了能自個兒坐著在本子上亂畫,趁著這點時間林凜給王猛和林森講他們不懂的知識。
時間過地很快,一個下午很快地就過去了。
“不用了,我們回家去吃就行了。”林凜要留他們下來吃飯,林森知道林凜家裏如今的情況,他們都不好留在他家裏吃飯。婉拒了林凜的好意,林森說家裏還有活要幫忙,就跟王猛一起往家裏回去了。林凜送了人出去,見人走遠了,他站在門口望著外麵。
他們家的房子是最早蓋到這外頭來的房子,這個時候房子前還沒有房屋擋住,站在他家門口能見到外頭的地裏種的莊稼。林凜記得等到秋天麥子熟了,從這兒望去一大片的都是金黃色,金浪連天,望不到邊,這是他記憶裏的秋天最美的顏色。
不過再過十年,這外麵也會蓋滿房子,也少了這一片大自然的美麗。
作者閑話:
小劇場:
有一天林凜拿鐲子給周世海戴,明顯的這隻女人戴的鐲子對周少來說尺寸太小了,戴進去很勉強。
周世海一臉懵逼:這是什麽?
林凜認真臉:傳家寶。
周世海:……
林凜再補了一句:我媽給他兒媳婦的傳家寶
周世海一把捂住鐲子,傻笑:丈母娘給的?哈哈哈……我一定好好戴著!
第17章 情誼
西邊聚滿了紅色的雲霞,一層一層,重重疊疊,風吹著白雲在飄動,雲卷雲舒。獨落在田間的人家仿若遺世而獨立,想來是家中半大的少年這個時候也在做飯了,小廚房裏炊煙嫋嫋升起。
晚飯吃的是臘腸飯,林凜把臘腸切段放到米飯上麵去蒸,有林森給他帶來的新鮮的蔬菜,林凜摘了一把菜去洗,其餘的就放在籃子裏可以等到明天吃。
洗幹淨菜,拍了兩口蒜,等飯煮地差不多了,林凜才開始炒菜。
就他們兄弟倆個人吃地也簡單,有肉有菜就已經是很不錯了。
從小家裏父母外出打工,他一個人在家,所以林凜很早就學會了做飯。做飯對林凜來說並不難,後來出去學地多了,也練就出了一手的廚藝,起碼餓不死自己就是了。
臘腸飯蒸熟,臘腸的香味就出來了,就是這麽簡單的吃食,經過他的手也變得美味十足。青菜炒了起來他們就能開飯了。
“好吃嗎?”林凜見到林小浩大口地咬著臘腸,吃地滿嘴都是肉汁,他拿起備用的幹淨的手巾給林小浩擦了擦嘴。林小浩猛點頭,含糊不清地說道,“好次!”
見到林小浩大口地吃飯,林凜給小孩兒夾了菜放到他的碗裏,讓他也吃一點菜。
這個時候天晚了沒那麽快,等他們吃過飯後天都還亮著。
剛好他們吃完飯後,林凜洗了碗筷王猛就帶著他弟來他家裏。林森沒有來,想來是留在家裏幫著家裏幹活沒能過來。見著林小浩眼巴巴地望著他,林凜就笑了,知道小孩兒在家裏關地久了想出去了,他就問道,“浩浩想出去外頭玩嗎?”
林小浩不說話,眼睛都已經寫滿了答案了,哪有孩子不想出去外頭玩兒的,不過林凜並不是很想進去村子裏頭,這外頭也沒什麽人。
“猛子,我們出去外麵走走吧。”林凜說。
王猛和他弟自然是沒有意見。幾個人就一起出去了,林凜拉著林小浩,林小浩在城市裏長大,說白了就是個連豬怎麽走路都不懂的孩子,林凜帶著他出去外頭,給他說這地裏種的是什麽,什麽時候播種,什麽時候能收,這個東西種出來能做什麽吃食。
林小浩完全是流著口水聽著他哥哥告訴他,這個好吃,那個好吃。所以在林小浩的眼裏,這地裏種的東西就隻有一種,能不能吃,好不好吃,至於怎麽種什麽的林小浩完全就不記得了。
“……”林凜啞然失笑。
王猛撲哧一聲就笑了,林凜瞪了一眼過去。王猛嘿嘿兩聲,不知道為什麽,他覺得現在的林凜看起來比以前更好相處了,怎麽說呢,能開地起玩笑,話也比以前多了,臉上的表情也比以前生動了。
林凜家沒有建到這邊的時候,他們以前的房子就住在隔壁,他們兩個還有林森是一起長大的。林凜從小就長地漂亮,讀書又好,就是不愛說話很是內向,因而別的小朋友都不太喜歡和林凜玩,還是王猛這個自來熟的纏上了林凜,玩也會帶上他,後來連帶了一個林森,三個人玩在一起。
朋友這種東西,幸運的話能交到的就是一輩子的朋友,自然也有的人走著走著就散了,能走在一起的自當是要珍惜。
第18章 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