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雲嶺。


    一隊身穿黑甲的騎兵,此刻,正躲在這風雲嶺的一處山坳中。


    為首之人,是一名年輕男子,此人眉目間透著一股的英氣,劍眉倒豎,鼻直口闊,麵如冠玉,相貌堂堂。


    此人雖然一身山賊的打扮,但卻怎麽看,都不想是那種聚山為王的匪類。


    他單手扶著腰間長劍,看了眼麵前的峭壁,隻見上麵刻著三個大字:風雲嶺。


    “風雲際會,此處地勢凶險,名字平添幾分的險峻,爾等這麵前的山象……”


    被他這麽一說,身後的黑甲騎兵,紛紛抬頭看向麵前的山嶺。


    “想不想是一條將要騰地而起的神龍呢?”


    “沒錯,將軍這麽一說,果然是一條將起之神龍啊!”


    “還叫什麽將軍?你是不是忘了之前的命令了?”


    “就是。”


    這些黑甲騎兵在後麵,你一言我一語。


    而站在山嶺前的年輕男子,卻“哈哈”大笑道:


    “好了,這神龍乘風駕雲,方能遨遊九霄,這正是預示著,我們這一次,大事一成,將是飛黃騰達!”


    他說著轉身看向麵前的眾人。


    “將軍所言極是。”


    “蒙毅將軍威武!”


    “將軍無敵!”


    年輕男子,笑著看過麵前萬人的隊伍,這些正是蒙恬的“黃金火騎兵”,隻不過,此刻,他們打扮成了山賊模樣,再次伏擊南去的贏子歌隊伍。


    而另一邊。


    帶隊離開鹹陽的贏子歌,剛剛離開這鹹陽城,腦海中就響起了一聲係統的提示音:


    【叮!】


    【啟動神選任務!】


    【神選一:風雲嶺將遇山賊一萬,留下五千兵士抵抗,立即啟程返回鹹陽。】


    【注:此神選為明哲保身,乃是長久之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神選獎勵可獲得謀士一名。】


    果然是有危險。


    一萬的山賊?


    這是不是太多了啊?


    如果在這鹹陽百裏之外,有這麽一夥聚山為王的山賊,大秦王朝豈能不知。


    看來這萬人的山賊,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原因。


    沒準就是那趙高給自己準備的。


    一萬人,別說是這些老弱殘兵,就是正規的秦兵,恐怕也未必是人家的對手。


    至於返回鹹陽?


    明哲保身雖然是自保的辦法。


    但,自己是贏子歌,豈能就這麽打道回府,不說會讓始皇失望,讓趙高等人取笑,就是這五千人,還有大司命等三女,也都會笑話自己。


    至於這獎勵的謀士,先不說這謀士對自己的作用,但就這獎勵,不公開謀士的信息,怎麽選?


    要是來一個諸葛亮這樣的神仙人物,忍了這一次,也算是值了,可要是真的弄一個,不入流的謀士。


    到時候自己回去丟臉不說,這個謀士也不能幫自己逆襲,那……


    想到此處。


    贏子歌眉頭一皺。


    不選!


    【神選二:與風雲嶺山賊戰鬥,尋找機會,突破山賊的伏擊,前往三十裏外的淮陰郡求助。】


    【注:此神選為隨機應變,避其鋒芒,後發製人,神選獎勵獲得洪武大炮十二門,彈藥五百發!】


    什麽尋找機會?這不還是變相的逃走嗎?


    打就是打。


    逃就是逃。


    打不過,逃走了,到了這淮陰郡,豈不是被那郡守笑話,自己身為太子,剛剛出發,遇到山賊,打不過逃了。


    此事說出去,貽笑大方,天下人將以此為話柄,自己恐怕就算是將來成為這大秦的帝王,也還是難洗脫這無能的汙點。


    至於這洪武大炮十二門,在這個時代,要是能有這東西,確實是一個劃時代的武器。


    可。


    自己雖有利器,但,人心卻很難被征服。


    天下人隻怕,怕的就是自己的火藥,不是自己這個人。


    贏子歌思索再三。


    不選!


    【神選三:與這一萬山賊,決一死戰,將山賊蕩平!】


    【注:此神選鋒芒暴露,以弱擊強,行不能為之事,凸顯英雄霸氣,神選獎勵可得霍去病將軍!】


    霍去病?


    贏子歌知道此人,乃是西漢的名將,要是說起來,他能來此,倒是一個不錯的獎勵。


    而且。


    這個神選三,還是最最對自己脾氣的一個。


    贏子歌絕不做什麽逃兵,寧願站著死,也絕不跪著活。


    山賊一萬,雖然自己隻是五千的老弱殘兵,但,也未必就真的,不能打敗麵前的那一萬的山賊。


    想也不想。


    贏子歌直接選了這神選三。


    這一戰。


    自己的霸劍也可大殺特殺一番。


    這劍神傳承,好久沒有提升等級了,要是一萬人的話,自己沒準就真的突破了百分之二十的傳承度。


    到時候,還能得到一次獎勵。


    想好這些。


    贏子歌將典韋叫到車輦前。


    “主公。”


    “距離風雲嶺,還有多遠?”


    “還有四十裏。”


    贏子歌想了想。


    “前麵可有郡縣,找一處,我們暫做休息。”


    “主公,過了風雲嶺,我們再行三十裏,就是淮陰郡,大約可在天黑前抵達,我們何不去哪裏休息呢?”


    贏子歌卻搖頭道:


    “就在附近,找一處即可。”


    “喏!”


    典韋將贏子歌的命令傳下去。


    巧得很。


    這前麵確實有一座土城,名為隨縣,小的隻有萬餘人,並無屯兵,隻有一個縣令,帶著二十幾個官吏於城中。


    而城中百姓也不過三千。


    當贏子歌的五千隊伍,浩浩蕩蕩,開到這隨縣外時,這縣令其實也早就得知,當朝的太子出行南疆的事。


    本來他算計好,這太子不可能來他這彈丸之地逗留,甚至過都未必從這裏過。


    可當聽到稟報,說大隊人馬,來到城外時,這位姓趙的縣令,帶著縣衙的一幹官吏,從城內跑出。


    贏子歌也不怪罪,這縣令失禮之處。


    “趙縣令,我想跟你借一樣東西。”


    “太子殿下,請講。”


    趙縣令直接跪在地上,心中還納悶,這太子真夠客氣的。


    借?


    這天下都是人家家裏的好嗎。


    贏子歌讓他去城中,搜集穿舊的衣服,越多越好,越破越好。


    並囑咐這趙縣令,不可擾民,人家不願給的,不能強求。


    趙縣令聽到這個要求。


    兩個字:


    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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