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宵沒回答,他近來發愣的時候很多。


    “他沒空。”薑宵緩緩開口道,“您也知道,他忙,一個多月都沒回來了。”


    “這算是什麽理由?”陳姐難以置信,“他……”


    說到這裏,她又閉了嘴,也許是因為薑宵的臉色實在太憔悴了,她不好再說任何讓他難受的話。


    陳姐拿了錢走了,薑宵獨自坐在辦公室坐了很久,直到入夜了,才慢慢站起來,準備回家。


    他今天沒開車,從廠子走回去的,黑夜裏寒風如刀。薑宵穿過街上人群,街邊報刊小亭掛出了新的財經雜誌,封麵是好久不見的藺成聿,他身上自帶一份別人沒有的優雅矜持貴公子的氣質,仿佛行走的奢侈品,作為金融圈新貴,好似輕輕鬆鬆就能獲得別人的喜歡,薑宵路過的時候,還看到有兩個年輕女孩子,嘻嘻笑著買下了那本雜誌。


    獲得薑宵的喜歡當然也很輕鬆。


    他在那間報刊亭前麵站了一會兒,封麵上的藺成聿萬般完美,薑宵卻臉色蒼白,頭發淩亂,像個無家可歸的遊魂。


    沒人覺得這兩個人會是一對。


    現在他還能清楚地回想起來以前的事情,他在十九歲的時候遇見藺成聿,那時候薑宵一個人輟學出來打工,艱難地討生活,他在一條巷子裏撿到的人。


    藺成聿那時候無父無母,身上一分錢都沒有,不知道為什麽被一群小混混圍著揍,薑宵上去見義勇為,沒想到救下了一個糾纏一輩子的冤家。


    藺成聿那時候渾身破破爛爛像是從垃圾堆裏走出來的,帶回家來洗幹淨了卻成了熠熠發光的明珠,他確實長得很好看,臉上的那一些傷痕完全無損年少美貌,反而顯得他更惹人心疼。


    他對著薑宵笑了一下,像是吸引人的妖精或者精靈,於是年輕的薑宵怦然心動,一見鍾情。


    薑宵自喜歡上一個人之後,突然有了生活的目標和希望,他心甘情願供著藺成聿,讓他接著上大學,沒舍得讓他吃一點苦,在自己隻有初中文憑的基礎上硬是搞起了這個廠子,燒著錢幫他爭取在寂寂無名時期的一點機會,眼見著他進了最好的投行,然後一點一點往上爬,爬到如今呼風喚雨的位置。


    薑宵回想完這些才意識到,原來已經過了這麽久了。


    他和藺成聿相遇十五年,那時候他鼓起勇氣求愛,對方沒有拒絕,算起來在一起也有十年。


    他曾經覺得自己是幸運的人,有一份算得上成功的事業,又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從苦日子走到現在的好生活。


    即使有時候覺得辛苦,也總期望著往後會有時間和藺成聿一起享這些打拚下來的福氣。可惜他等得要死了,也沒等到藺成聿有時間,更不說他和藺成聿同性相愛,結不了婚,在法律意義上隻是沒什麽關係的陌生人,比如剛剛那本財經雜誌上,寫他未婚,單身。


    薑宵如今三十三歲,他先前因為許多事情,錯過了太多提升自己的機會,即使在打拚中學習到了一些經驗,但初中文憑給他帶來的局限適應不了現在高精尖的改革趨勢,廠子賣掉了,他做了十年藺成聿見不得光的愛人,醫院的單子告訴他,白血病。


    日子怎麽突然就過成了這樣?


    他拿到檢查結果的時候是懵的,第一時間就和藺成聿打電話了,打了十來個,沒有人接,到了晚上,是他秘書給薑宵打了回去,語氣雖好,但細細聽來,句句帶刺。


    “藺總在開會呢,最近幾天有大單子,公司這邊也很忙,”她道,“您要是有事的話,提前和我說一聲,我再給您安排。”


    薑宵沒有力氣再和藺成聿的秘書扯皮,在那之後沒有和他打過電話。


    病的事情像是最後一根稻草,壓垮了薑宵,廠子倒閉是個打擊,白血病的打擊更大,他知道自己時日無多的時候想找自己覺得最親密的人來做支撐的時候,藺成聿一如既往的不在。


    薑宵是個極熱情的人,他知道藺成聿內裏性子冷,所以在感情裏冷淡一些也理所當然。


    他又是先愛上的人,陷得深,一直覺得自己多付出一些是沒什麽問題的,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薑宵從來不會計較這麽多。


    藺成聿忙,許多正常情侶應該有的約會兩個人幾乎沒有享受過,近年來藺成聿的許多業務重心從柳江轉移到千裏之外的濱海市之後,就更是聚少離多,但薑宵也忍著。


    忍忍忍,如果沒有這場病,也許薑宵會這樣一直自欺欺人地過下去。偏偏有了這許多事,一下子把他的假裝全數打破。


    他整個人搖搖欲墜,像是已經走到懸崖邊上。


    薑宵處理完廠子的事情過了一個禮拜,才看到藺成聿回家。


    他那時候知道白血病的事情已經很久了,身邊幾個關係好的朋友知道了,其中有一個給薑宵介紹了幸福樹私人醫院,薑宵獨自一個人辦理了入院手續,後天他就要過去了。


    大概是手頭的工作告一段落了,藺成聿才會回來的。


    他穿了一身黑色西服,像是從哪個宴會上剛剛下來,站在玄關處隨手扯開了領帶,然後抬頭看薑宵的時候,光看臉的話,還是讓薑宵心頭一動。


    他比薑宵小一歲,今年三十二歲,正是黃金事業期,混血,他的瞳色帶一點藍灰,天生招人的桃花眼,整張臉無可挑剔,歲月十分善待他,沒有在他臉上留下絲毫痕跡,反倒讓他變得更加成熟吸引人。


    帥氣又成功,如果和這樣的人在一起生活,很幸福吧?


    無數人這樣想著,但實際陪著他一路走來,真正體驗這一切的薑宵,卻是五味雜陳。


    藺成聿十年如一日的涼薄,怎麽做都捂不熱他的心。


    他晚上本來煮了一碗白粥,也吃不下了,把碗推到了一邊。


    藺成聿看起來也有一些疲憊,他坐在沙發上先開了一瓶紅酒。


    往前薑宵都會坐到他身邊然後自然而然地擠進他懷裏找話題,這回的薑宵很反常,他拿著碗進了廚房收拾去了,藺成聿等了一會兒,然後疑惑地看了廚房一眼,但是他也沒動。


    可太沉默了,屋子裏的氛圍太奇怪了,過了一會兒,藺成聿都主動開口了。


    “林秘書告訴你打了很多個電話了,”他道,“當時我在開會,很重要的會,你有事的話,就現在和我說。”


    他覺得薑宵因為這件事生氣有點無理取鬧,也許因為今天心情很好,還是花時間解釋了一下。


    他語氣隻要稍軟一點,燈光映襯著那張臉,薑宵以前總是不因為這點小事而生氣,總是先敗下陣來。


    但今天不一樣,薑宵洗完碗出來了,背對著他,淡淡回應了一句:“我知道了,沒什麽事,小事,已經解決了。”


    林秘書並不是天生的陰陽怪氣,她這份工作做久了,深刻地感受到藺成聿沒怎麽把薑宵放在心上,於是看人下菜碟罷了,拿林秘書的態度跟藺成聿告狀,不過是兜來兜去又撞回同一麵牆上去了。


    薑宵在沙發上坐下,但再沒有擠到藺成聿懷裏去。


    “最近很忙嗎?”然後他輕聲問道,“我看見你的雜誌了,公司事情很多吧?”


    “還行,”藺成聿提起工作上的事情便有些精神,往杯子裏倒了酒,“公司有一個大單子,要出差一段時間,宵宵,你該為我高興。”


    藺成聿最近春風得意過得極好,完全不知道薑宵這段時間受了什麽折磨。他不著家的時候多了,薑宵早該習慣,他以前聽到這樣要離家很久的消息,總會很舍不得,會熱情很多,在任何方麵,包括床上,藺成聿向來是會在小別之前享受著這樣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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