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穿書後首富成了我的死忠粉 作者:沽飛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拿出手機在網絡上搜索了一下,果然發現了譚景曜的相關詞條,在人物介紹裏,“國際金融大學atu經管、法學雙碩士學位,經管博士在讀”赫然在列。再點進相關聯的“國際金融大學atu”的詞條,就發現這所學校竟然是全球位列第一的名校。
溫縱忍不住感慨:是男主該有的排麵了!
在譚景曜的推薦下,溫縱發現了寶藏書籍,開心的去樓下借閱處登記,結果登記好一轉身,就看到了原本說走了卻還沒走的譚景曜。
譚景曜臉色依舊冰冷,隻是語氣柔和了些:“好巧,我正好借完書。”
“……我也是。”
“要去吃個飯嗎?正好十一點多了。”
“……好。”
第13章
這是在大學城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吃的。
溫縱拿著借到的書從圖書館出來後,走到司機停車的地方,把書放到後座,叮囑道:“我今天中午不回去吃了,你要不要去逛逛,晚點吃過午飯我聯係你。”
原本坐在駕駛座的司機正打著盹,聽到溫縱的聲音,一下子驚醒。慢慢消化了對方的話之後,趕緊點頭:“好,那大少爺您到時候直接打電話給我。”
“嗯。”溫縱轉身走向停車場出口,譚景曜站在那兒,腰杆挺的筆直。
“走吧。”譚景曜等到人回來,把原本插在口袋的手抽了出來。
這附近對溫縱來說是很陌生的,他不知道都有些什麽吃的,隻能跟著譚景曜走,希望對方能帶自己去一家還算靠譜的餐廳。
跟著譚景曜路過一所藝術大學門口,又走過了一個路口後,小吃街上琳琅滿目的店映入眼簾。
鼻尖是各種食物混合的香味,神奇的是,一點都不會讓人覺得奇怪,反而勾起了溫縱濃濃的食欲。
這幾個月,他為了鍛煉身體,吃的喝的都是經過精心計算的食物,鹵味和油炸食品早就碰都不碰一下了。
好在他也不是特別愛吃這些,所以看到了也隻是眼饞一下,沒到一定要撲上去啃一口的程度。
“這裏有一家很不錯的本幫菜館,比較清淡,不知道你喜不喜歡。”譚景曜提議。
溫縱一邊看著路邊的小攤子,一邊回答他的問題:“可以啊。”
“嗯,就在前麵。”譚景曜話不多,意思到位就不再說了,沉默著在前麵帶路。
溫縱走得慢,他的注意力被路邊各異的小食勾去了,倒也不是說想吃,就是覺得挺新鮮。這些小攤位上的食物有些是跟他那個世界一樣的,有些卻是他見都沒見過的,而且他穿書前忙著打工和學習,就沒出去旅遊過,所以看什麽都好奇。
譚景曜走到一半發現身後的人落了一截,配合般慢下腳步。
在路過棉花糖攤位時,溫縱腳步瞬間滯住,他想起自己的爺爺了。
小時候,他生了場大病,高燒了好幾天都沒退,好不容易病好了,睜開眼時就看到爺爺佝僂著背出去幫他買回來的雲朵一般的棉花糖。
甜甜的,讓那時剛剛大病一場、嘴裏苦澀的不行的他開心不已。
譚景曜多看了一眼,站著耐心地等。
溫縱回過神來後,看到譚景曜在等自己,頓時窘迫:“不、不好意思,繼續走吧。”
“嗯。”譚景曜點頭,皮鞋後跟在水泥地上發出有節奏的“噠噠”響。
本幫菜館就在這條小吃街的後半條街上,店門口還站著一個招攬生意的服務員,穿著古時店小二模樣的衣服。
溫縱看到有不少學生模樣的人結伴進了店裏,看起來就是剛開學之後,一起開開心心來聚餐的模樣。
“兩位。”譚景曜走到“店小二”麵前,報了個人頭數。
“店小二”趕緊給他們帶路:“兩位裏邊請!”
店裏的布置很有尚河市當地的風格特色,與溫縱一開始想象的單純的“小橋流水”不同,店裏是高科技與小橋人家並存的風格,明明是風格迥異的兩種畫風,卻莫名和諧地融在了一起。
一樓的兩人座已經坐滿了,“店小二”把兩人帶去了二樓。
一腳踩進去,溫縱就感覺像進了科技館,連自動上菜的機器人都有,桌子內部甚至嵌了專門用來點菜的觸摸式屏幕。
“店小二”把點菜用的感應筆遞給他們:“請在這邊點單,點好之後,筆放在旁邊的筆筒裏就可以。”
“給他吧。”溫縱對這家店又不熟悉,不知道什麽好吃什麽不好吃,還不如給有經驗的人來點。
譚景曜也不推拒,接過筆:“你喜歡吃什麽?”
“不吃茄子,其他都可以。”溫縱一直都不愛吃茄子,總覺得有種說不上來的奇怪味道。
“好。”譚景曜很多年前讀高中時,來這邊吃過不少次飯,這家店的味道這麽多年一直沒有變,所以他對每道菜都很熟悉,點的很快。
點完後,他示意溫縱再看看:“你看看有沒有要加的,我照著我的口味點了,都比較清淡。”
“我看看……”溫縱垂頭,看了一眼屏幕上的菜,再看到價格後連忙搖頭,“沒什麽要加的了。”
兩個人到底要吃多少,才能吃七百多?是不是太貴了點……
即使現在非常富有,溫縱還是改不了以前的小習慣,不管是買東西還是吃東西,都喜歡精打細算,選擇性價比最高的。
譚景曜並不知道他在想什麽:“他們家菜很不錯,味道也不重,比較適合你。”
“嗯。”溫縱點頭,為了不讓桌上的氣氛過於尷尬,他主動起了個話頭,“您的外公,金老先生……最近身體有沒有好一點?出院了嗎?”
“下午出院,我正好吃過飯去接他。”譚景曜抿了口檸檬水,認真回答溫縱的問題。
溫縱感覺給自己挖了個大坑,之前他說再去探望金良策,到現在都沒去。
“下午你有事嗎?”
“啊……沒有。”溫縱此刻乖順地不行,總覺得自己說了的沒做到,還是在當事人麵前,實在是有點丟人。
反倒是譚景曜,這段時間去拜訪過自家爺爺好幾次了。
“那……”
“我陪您一起去接金老先生吧,之前說去拜訪他,一直沒能去。”溫縱打斷譚景曜的話,不管對方同不同意自己一塊兒去,起碼樣子是做出來了。
譚景曜“嗯”了一聲,目的達到了。
這家店上菜速度不算慢,兩個人沒聊了幾句,桌上就已經擺了四盤菜了。
溫縱等著譚景曜先動了筷子,才跟著動筷子。
菜的味道比溫縱想象中的要好很多,特別是魚片,一點腥味也沒有,刺被挑的幹幹淨淨,魚肉入口即化。還有那道金燦燦的芝士南瓜,一勺子下去,芝士拉絲特別長,南瓜也很甜。
溫縱吃到喜歡的東西就不愛說話了,正所謂“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他很小的時候就被教育絕對不能浪費糧食,吃飯的時候也一定要慢慢咀嚼,才有助於消化。
於是,接下來將近一個小時,譚景曜菜沒吃很多,光顧著觀察溫縱了。
溫縱吃飯時不會在嘴裏塞很多,而是小口小口慢慢嚼著,然後再緩緩咽下去。幾道菜絕對不會混著吃,骨碟盤上除了湯汁,沒浪費一點。
到最後吃大骨湯時,砂鍋裏正好兩塊大骨,溫縱小心翼翼地把其中一塊夾到盤子裏,先把外麵的瘦肉扒開,等到溫度合適了塞進口中,徹底咀嚼完才伸手拿旁邊的吸管。
譚景曜看得認真,砂鍋裏另一塊大骨他動也沒動。
溫縱一開始沒注意到,直到他吸光了骨頭中的骨髓,擦幹淨手,抬起頭時才發現對方一直在盯著自己。
“怎、怎麽了嗎?沾到臉上了?”溫縱摸了摸自己的臉,不太自在。
“沒,看你吃的很有食欲。”譚景曜說著,把另一塊大骨夾進盤子裏,“我出來吃飯都是談生意多,不會像你這樣吃的這麽精細。”
溫縱能聽出譚景曜是在誇自己,頗有些不好意思,料想應該是剛剛自己吃飯太認真了,怕不禮貌,趕緊為自己辯解:“也沒那麽誇張,我就是……覺得這家店很好吃,一不小心就入迷了。”
“嗯。”譚景曜很給麵子,學著他的樣子慢條斯理地把大骨中的骨髓吃幹淨。
溫縱注意到,不知道為什麽,腦中立刻蹦出一種違和的念頭。
西裝革履的譚景曜,華國首富譚景曜,竟然在用塑料吸管吸豬骨骨髓。
好稀奇,好有趣,也有點好笑。
兩個人一頓飯吃完,溫縱本想主動請客以還對方推薦書的這個人情,奈何店裏的人根本沒給他們這個機會。
他們走到結賬處時,店老板匆匆迎上來:“譚先生,您來了怎麽不跟我們說一聲?這頓算是我請您二位的,千萬不要跟我客氣!”
譚景曜對著已經打出來的金額,還是掃碼把錢付了:“不用,隻是跟朋友來吃個飯。”
“這……那下次,下次請一定讓我請客!”
譚景曜沒說可以也沒說不,老板就當他默認了,恭恭敬敬把兩個人送到店外。
“多少錢?我轉給你。”溫縱可不想再欠譚景曜一個人情,不能請客也要做到aa。
“不用。”譚景曜拒絕了,他不在乎這麽點錢,隻是想來吃這頓飯罷了。
溫縱微皺眉頭:“那不行,那下次我得請回來了。”
“好,那……”譚景曜正要說什麽,遠處突然傳來一聲略帶驚喜的聲音。
“哥?你怎麽在這兒?”溫珊拉著男朋友蹦蹦跳跳地跑到溫縱麵前。
溫縱怔住,很是意外會在這裏碰到溫珊,對方不應該在華耀大學上學麽?這裏離華耀可不遠啊。
“我來圖書館借點書,倒是你……怎麽會在這兒?”
“我男朋友在這兒參加競賽,前麵那個藝術大學是賽點之一。”溫珊撒嬌似的拽了拽自家帥氣的男友,“這是我哥溫縱,哥,這是我男朋友黃行騫。”
“您好,我是黃行騫。”黃行騫長得很陽光,臉上帶著爽朗的笑容。
溫縱更驚訝了,黃行騫在小說中是存在的人物,他不僅在幾年後是策金集團的程序部部長,獲得了世界數學競賽金獎,最重要的是,還和譚景曜共同研發了一款與5d相關的技術,拿到了國際大獎。
而這個黃行騫竟然是溫珊的男朋友,現在還和原文中溫珊的正牌老公提前見麵了!
溫縱頓時不知所措,萬一出現什麽兩男搶一女的狗血劇情,再鬧的徹底沒有了兩人合作的可能,那他絕對要成為阻攔這個世界科技進步的罪魁禍首了!
“你好,我是溫縱。”溫縱抿了抿唇,拽過譚景曜的手腕,“我和譚先生下午還要去辦點事,珊珊你們先玩,競賽加油。”
“好。”溫珊不太明白怎麽了,就這麽看著溫縱匆匆拉走了譚景曜。
“那人,是策金集團的董事長吧?”黃行騫認出來了,畢竟對方是經常露麵財經雜誌和新聞的名人,還是華國的首富。
“對,看著冷冰冰的。”溫珊最不喜歡這種類型的人了,還是自家男朋友熨帖。這麽想著,她甜蜜地往黃行騫身邊靠了靠。
黃行騫笑著把人牽的更緊了:“走吧,咱們去吃飯。”
第14章
溫縱拉著譚景曜走了好一段距離,才漸漸慢下腳步,微微喘氣。
譚景曜視線落在對方握著自己手腕的地方,也沒抽開,就這麽任他拉著。
溫縱忍不住感慨:是男主該有的排麵了!
在譚景曜的推薦下,溫縱發現了寶藏書籍,開心的去樓下借閱處登記,結果登記好一轉身,就看到了原本說走了卻還沒走的譚景曜。
譚景曜臉色依舊冰冷,隻是語氣柔和了些:“好巧,我正好借完書。”
“……我也是。”
“要去吃個飯嗎?正好十一點多了。”
“……好。”
第13章
這是在大學城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吃的。
溫縱拿著借到的書從圖書館出來後,走到司機停車的地方,把書放到後座,叮囑道:“我今天中午不回去吃了,你要不要去逛逛,晚點吃過午飯我聯係你。”
原本坐在駕駛座的司機正打著盹,聽到溫縱的聲音,一下子驚醒。慢慢消化了對方的話之後,趕緊點頭:“好,那大少爺您到時候直接打電話給我。”
“嗯。”溫縱轉身走向停車場出口,譚景曜站在那兒,腰杆挺的筆直。
“走吧。”譚景曜等到人回來,把原本插在口袋的手抽了出來。
這附近對溫縱來說是很陌生的,他不知道都有些什麽吃的,隻能跟著譚景曜走,希望對方能帶自己去一家還算靠譜的餐廳。
跟著譚景曜路過一所藝術大學門口,又走過了一個路口後,小吃街上琳琅滿目的店映入眼簾。
鼻尖是各種食物混合的香味,神奇的是,一點都不會讓人覺得奇怪,反而勾起了溫縱濃濃的食欲。
這幾個月,他為了鍛煉身體,吃的喝的都是經過精心計算的食物,鹵味和油炸食品早就碰都不碰一下了。
好在他也不是特別愛吃這些,所以看到了也隻是眼饞一下,沒到一定要撲上去啃一口的程度。
“這裏有一家很不錯的本幫菜館,比較清淡,不知道你喜不喜歡。”譚景曜提議。
溫縱一邊看著路邊的小攤子,一邊回答他的問題:“可以啊。”
“嗯,就在前麵。”譚景曜話不多,意思到位就不再說了,沉默著在前麵帶路。
溫縱走得慢,他的注意力被路邊各異的小食勾去了,倒也不是說想吃,就是覺得挺新鮮。這些小攤位上的食物有些是跟他那個世界一樣的,有些卻是他見都沒見過的,而且他穿書前忙著打工和學習,就沒出去旅遊過,所以看什麽都好奇。
譚景曜走到一半發現身後的人落了一截,配合般慢下腳步。
在路過棉花糖攤位時,溫縱腳步瞬間滯住,他想起自己的爺爺了。
小時候,他生了場大病,高燒了好幾天都沒退,好不容易病好了,睜開眼時就看到爺爺佝僂著背出去幫他買回來的雲朵一般的棉花糖。
甜甜的,讓那時剛剛大病一場、嘴裏苦澀的不行的他開心不已。
譚景曜多看了一眼,站著耐心地等。
溫縱回過神來後,看到譚景曜在等自己,頓時窘迫:“不、不好意思,繼續走吧。”
“嗯。”譚景曜點頭,皮鞋後跟在水泥地上發出有節奏的“噠噠”響。
本幫菜館就在這條小吃街的後半條街上,店門口還站著一個招攬生意的服務員,穿著古時店小二模樣的衣服。
溫縱看到有不少學生模樣的人結伴進了店裏,看起來就是剛開學之後,一起開開心心來聚餐的模樣。
“兩位。”譚景曜走到“店小二”麵前,報了個人頭數。
“店小二”趕緊給他們帶路:“兩位裏邊請!”
店裏的布置很有尚河市當地的風格特色,與溫縱一開始想象的單純的“小橋流水”不同,店裏是高科技與小橋人家並存的風格,明明是風格迥異的兩種畫風,卻莫名和諧地融在了一起。
一樓的兩人座已經坐滿了,“店小二”把兩人帶去了二樓。
一腳踩進去,溫縱就感覺像進了科技館,連自動上菜的機器人都有,桌子內部甚至嵌了專門用來點菜的觸摸式屏幕。
“店小二”把點菜用的感應筆遞給他們:“請在這邊點單,點好之後,筆放在旁邊的筆筒裏就可以。”
“給他吧。”溫縱對這家店又不熟悉,不知道什麽好吃什麽不好吃,還不如給有經驗的人來點。
譚景曜也不推拒,接過筆:“你喜歡吃什麽?”
“不吃茄子,其他都可以。”溫縱一直都不愛吃茄子,總覺得有種說不上來的奇怪味道。
“好。”譚景曜很多年前讀高中時,來這邊吃過不少次飯,這家店的味道這麽多年一直沒有變,所以他對每道菜都很熟悉,點的很快。
點完後,他示意溫縱再看看:“你看看有沒有要加的,我照著我的口味點了,都比較清淡。”
“我看看……”溫縱垂頭,看了一眼屏幕上的菜,再看到價格後連忙搖頭,“沒什麽要加的了。”
兩個人到底要吃多少,才能吃七百多?是不是太貴了點……
即使現在非常富有,溫縱還是改不了以前的小習慣,不管是買東西還是吃東西,都喜歡精打細算,選擇性價比最高的。
譚景曜並不知道他在想什麽:“他們家菜很不錯,味道也不重,比較適合你。”
“嗯。”溫縱點頭,為了不讓桌上的氣氛過於尷尬,他主動起了個話頭,“您的外公,金老先生……最近身體有沒有好一點?出院了嗎?”
“下午出院,我正好吃過飯去接他。”譚景曜抿了口檸檬水,認真回答溫縱的問題。
溫縱感覺給自己挖了個大坑,之前他說再去探望金良策,到現在都沒去。
“下午你有事嗎?”
“啊……沒有。”溫縱此刻乖順地不行,總覺得自己說了的沒做到,還是在當事人麵前,實在是有點丟人。
反倒是譚景曜,這段時間去拜訪過自家爺爺好幾次了。
“那……”
“我陪您一起去接金老先生吧,之前說去拜訪他,一直沒能去。”溫縱打斷譚景曜的話,不管對方同不同意自己一塊兒去,起碼樣子是做出來了。
譚景曜“嗯”了一聲,目的達到了。
這家店上菜速度不算慢,兩個人沒聊了幾句,桌上就已經擺了四盤菜了。
溫縱等著譚景曜先動了筷子,才跟著動筷子。
菜的味道比溫縱想象中的要好很多,特別是魚片,一點腥味也沒有,刺被挑的幹幹淨淨,魚肉入口即化。還有那道金燦燦的芝士南瓜,一勺子下去,芝士拉絲特別長,南瓜也很甜。
溫縱吃到喜歡的東西就不愛說話了,正所謂“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他很小的時候就被教育絕對不能浪費糧食,吃飯的時候也一定要慢慢咀嚼,才有助於消化。
於是,接下來將近一個小時,譚景曜菜沒吃很多,光顧著觀察溫縱了。
溫縱吃飯時不會在嘴裏塞很多,而是小口小口慢慢嚼著,然後再緩緩咽下去。幾道菜絕對不會混著吃,骨碟盤上除了湯汁,沒浪費一點。
到最後吃大骨湯時,砂鍋裏正好兩塊大骨,溫縱小心翼翼地把其中一塊夾到盤子裏,先把外麵的瘦肉扒開,等到溫度合適了塞進口中,徹底咀嚼完才伸手拿旁邊的吸管。
譚景曜看得認真,砂鍋裏另一塊大骨他動也沒動。
溫縱一開始沒注意到,直到他吸光了骨頭中的骨髓,擦幹淨手,抬起頭時才發現對方一直在盯著自己。
“怎、怎麽了嗎?沾到臉上了?”溫縱摸了摸自己的臉,不太自在。
“沒,看你吃的很有食欲。”譚景曜說著,把另一塊大骨夾進盤子裏,“我出來吃飯都是談生意多,不會像你這樣吃的這麽精細。”
溫縱能聽出譚景曜是在誇自己,頗有些不好意思,料想應該是剛剛自己吃飯太認真了,怕不禮貌,趕緊為自己辯解:“也沒那麽誇張,我就是……覺得這家店很好吃,一不小心就入迷了。”
“嗯。”譚景曜很給麵子,學著他的樣子慢條斯理地把大骨中的骨髓吃幹淨。
溫縱注意到,不知道為什麽,腦中立刻蹦出一種違和的念頭。
西裝革履的譚景曜,華國首富譚景曜,竟然在用塑料吸管吸豬骨骨髓。
好稀奇,好有趣,也有點好笑。
兩個人一頓飯吃完,溫縱本想主動請客以還對方推薦書的這個人情,奈何店裏的人根本沒給他們這個機會。
他們走到結賬處時,店老板匆匆迎上來:“譚先生,您來了怎麽不跟我們說一聲?這頓算是我請您二位的,千萬不要跟我客氣!”
譚景曜對著已經打出來的金額,還是掃碼把錢付了:“不用,隻是跟朋友來吃個飯。”
“這……那下次,下次請一定讓我請客!”
譚景曜沒說可以也沒說不,老板就當他默認了,恭恭敬敬把兩個人送到店外。
“多少錢?我轉給你。”溫縱可不想再欠譚景曜一個人情,不能請客也要做到aa。
“不用。”譚景曜拒絕了,他不在乎這麽點錢,隻是想來吃這頓飯罷了。
溫縱微皺眉頭:“那不行,那下次我得請回來了。”
“好,那……”譚景曜正要說什麽,遠處突然傳來一聲略帶驚喜的聲音。
“哥?你怎麽在這兒?”溫珊拉著男朋友蹦蹦跳跳地跑到溫縱麵前。
溫縱怔住,很是意外會在這裏碰到溫珊,對方不應該在華耀大學上學麽?這裏離華耀可不遠啊。
“我來圖書館借點書,倒是你……怎麽會在這兒?”
“我男朋友在這兒參加競賽,前麵那個藝術大學是賽點之一。”溫珊撒嬌似的拽了拽自家帥氣的男友,“這是我哥溫縱,哥,這是我男朋友黃行騫。”
“您好,我是黃行騫。”黃行騫長得很陽光,臉上帶著爽朗的笑容。
溫縱更驚訝了,黃行騫在小說中是存在的人物,他不僅在幾年後是策金集團的程序部部長,獲得了世界數學競賽金獎,最重要的是,還和譚景曜共同研發了一款與5d相關的技術,拿到了國際大獎。
而這個黃行騫竟然是溫珊的男朋友,現在還和原文中溫珊的正牌老公提前見麵了!
溫縱頓時不知所措,萬一出現什麽兩男搶一女的狗血劇情,再鬧的徹底沒有了兩人合作的可能,那他絕對要成為阻攔這個世界科技進步的罪魁禍首了!
“你好,我是溫縱。”溫縱抿了抿唇,拽過譚景曜的手腕,“我和譚先生下午還要去辦點事,珊珊你們先玩,競賽加油。”
“好。”溫珊不太明白怎麽了,就這麽看著溫縱匆匆拉走了譚景曜。
“那人,是策金集團的董事長吧?”黃行騫認出來了,畢竟對方是經常露麵財經雜誌和新聞的名人,還是華國的首富。
“對,看著冷冰冰的。”溫珊最不喜歡這種類型的人了,還是自家男朋友熨帖。這麽想著,她甜蜜地往黃行騫身邊靠了靠。
黃行騫笑著把人牽的更緊了:“走吧,咱們去吃飯。”
第14章
溫縱拉著譚景曜走了好一段距離,才漸漸慢下腳步,微微喘氣。
譚景曜視線落在對方握著自己手腕的地方,也沒抽開,就這麽任他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