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耽看著對麵的愛麗絲,一時間有些迷茫。


    “投資你?你是說供你上大學麽?”林子耽試探著問道,因為nyu是私立大學,如果沒有拿到獎學金的話,學校的學費和住宿費其實並不便宜,他以為約瑟夫沒能力支付這筆錢呢!


    “no,我不需要你供我上大學,那是我爸爸的事情,你隻需要幫我組建一個團隊,讓我去參加模特大賽!”愛麗絲理直氣壯地道。


    “呃。。。你想參加v秘的模特大賽?可是。。為什麽是我啊?我可沒有張景有錢!”林子耽真的被愛麗絲這一條條的炸彈似的問題給砸暈了,要說拉讚助找投資,他從來不該是第一人選好麽?


    “我才不會找一個垂涎我r體的人做我的投資人,張景是第一個被排除在外的人,另外就是,我身邊除了你,還真沒什麽有錢人了,


    我爸爸之前的那些朋友,更是沒一個好東西,看著我爸爸破產他們隻會落井下石!”愛麗絲狠狠地啜了一口咖啡,憤恨地道。


    “可是你就不怕我對你。。。”產生非分之想麽?林子耽差點兒把這句話問出口,但是最後還是刹住了車。


    “你不是那種人!”愛麗絲武斷地道。


    “what?什麽意思?”林子耽心想,你是把老子看成tj了不成?憑什麽我就不喜歡你的r體呢?我是看你太小,又是下屬的女兒,實在下不去手好嗎?


    “elsa那個賤人都那麽勾引你了,你都沒上當,至少說明你的定力還是不錯的,而且每次見到我,你也不像張景一樣露出垂涎三尺的表情。


    所以。。。我才要選擇你來做我的投資人!何況你投資了我,絕對的隻賺不虧!”愛麗絲這句說的是英文,所以速度很快,林子耽反應了之後才發現,這丫頭的中英文切換也太tm自然了,自己一時間還沒反應過來。


    “我沒做過模特方麵的投資,我首先得考慮一下可行性,然後。。反正我得考慮一下才行,再說如果張景知道了。。。”林子耽心想他該怎麽和張景說啊,md這不是誠心讓張景對他有誤會麽?


    雖然林子耽清楚自己對愛麗絲這樣的美人隻會在深夜夢回的時候才會偷偷想往,可真的有這樣的尤物送上門,他肯定不會拒絕的,elsa之所以一直跟他保持這麽純潔的朋友關係,


    一方麵是他自己沒有想好要開始一段感情,另一方麵也是elsa的主動並不是那麽地明顯。


    “這個你不用擔心,我又不是跟你談戀愛,他有什麽好誤會的!說句你不愛聽的,除非你現在是億萬富翁,否則我也不可能對你有任何一點點想法的,所以這一點你們根本不用糾結!”愛麗絲理所當然又直白地笑著道。


    “。。。。。。”林子耽聽完姑娘的話,差點羞憤到咬舌自盡,md原來這丫頭不僅看不上張景,連自己這麽風神俊朗的外型也沒入眼啊!


    之前她說不喜歡張景,林子耽還以為是身高的問題,畢竟這丫頭穿著平跟鞋都要比張景高了,再穿個高跟鞋,就跟自己差不多了,現在人家明明白白告訴你,不是身高的問題,是錢太少的問題。


    “謝謝你那麽直白的告訴我這些,不過,我還是得回去考慮一下。。。”林子耽可不敢隨隨便便就做出決定,這件事情他完全沒頭緒,但是如果單憑愛麗絲的外表和身材條件,


    投資她應該不會虧本,隻是他還是要問問約瑟夫的意見,並和張景透個底兒,別等一下新的生意沒做成,原來的合夥人也拆夥了!


    。。。。。。


    把愛麗絲送走之後,林子耽在美食街上晃蕩了一會兒,想找個什麽地方吃個午飯,然後接著回圖書館奮鬥一會兒,再去上下午的專業課。


    愛麗絲的提議在他腦子裏盤旋著,他一時間還真的沒什麽頭緒,最主要是他對模特這個行業完全沒有接觸過,除了可以見識到形形色色的美女,其他的,他一點概念都沒有。


    走著走著,他走到了一處賣薯條的餐館門口。是的,這家小小的店麵,裏麵隻放了兩張桌子,專門賣薯條,而且隻有一種薯條,價格賣的還比普通的薯條貴上一兩倍,


    但是客人卻絡繹不絕,林子耽仔細一看才發現,這家小店還真的很有特色,他們家雖然隻賣一種薯條,裏麵的蘸醬卻有十幾種之多!


    林子耽駐足觀察了好一會兒,發現來吃的大部分是周圍的學生或者是一些年輕的過客,也有不少像他這樣觀察了一陣子忍不住上前買一份嚐嚐的。


    林子耽站在人群中排著隊,就他觀察這麽一小會兒,忽然來了一大撥的年輕人排在了他前麵,看樣子也是周圍的學生,各個興高采烈地討論著哪一種蘸醬比較好吃。


    林子耽大概等了15分鍾才吃到自己買的那一份兒,要了最普通的番茄醬和一份培根胡椒炒醬,一份薯條加了稅竟然花了七塊多美金,平常麥當勞一份中薯也才$2.69。


    林子耽為了觀察,所以一直排在了最後,前麵那撥人買完走了之後,之前坐在店裏吃的幾個顧客也走得差不多了,林子耽正好搶到了一個位子,坐下來認真地吃了起來。


    香噴噴的薯條剛炸出來的一股濃鬱的香氣撲鼻而來,拿出一根,蘸著老板配好的小盒子裏的醬汁,哇嗚,林子耽吃了一口之後,終於知道為什麽那麽多人來吃了,味道真的和麥當勞肯德基裏賣的薯條不一樣。


    這包薯條根根都很粗大,有的甚至還能看到土豆龜裂的皮,但吃到嘴裏卻是滿滿的酥脆和幸福感,尤其是在這樣微寒的天氣裏,有一種被溫暖包圍的感覺。


    林子耽坐在這裏吃了大概20分鍾,吃的洋人老板,不停地看他。其實10分他就能吃完了,隻不過他並不僅僅為了吃薯條而來的,他隻是想看看這個巴掌大的小店竟然可以用如此的創意來賺錢,這真的是個有頭腦的老板。


    吃完薯條,林子耽終於慢吞吞地站起來,把位子讓給了一個等在邊上拿著厚厚一本書看的女學生。


    創意賺錢,永遠比循規蹈矩地賺錢容易一些,林子耽今天吃了份薯條,忽然也有了一個大膽的創意,但這個創意也隻是在他的大腦裏來回過了這麽一遍,還沒來得及想的太深入,就已經到了學校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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